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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人员脱岗检讨书篇一
尊敬的xx:
根据西区和格里坪镇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我自愿作出以下目标承诺和辞职承诺:
2、如果能顺利当选,我将在任期内做到以下几方面:
在政治思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自觉维护两委班子团结,全力配合支持班子工作;密切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坚持依法办事,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切实加强或支持本社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带领或支持两委依法开展工作。
在履行职责方面:努力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民生工程、社会管理、社会事务等方面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在廉洁自律方面:坚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自觉遵守财务管理规定。
本人在选举期间和当选后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自愿主动辞去职务:
1、以贿选等不正当手段参与竞选的;
2、身体状况不佳,不能胜任工作的;
4、个人违规决策、管理造成集体经济损失的;
5、因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拘役及以上刑事处罚的;
6、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社会影响差的;
8、无正当理由,一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不参加工作、不履行职责或要求本人参加会议连续三次缺席的。
恳请镇党委、包(社区)干部、本社区党组织、全体党员、(居)民代表和全体群众对我以上的两项承诺进行监督。
xx年xx月xx日
社区工作人员脱岗检讨书篇二
3、复兴乡隆盛德村:驻村工作队员共计5人,1人不在岗。其中:复兴乡派出驻村队员杨占威不在岗,且未请假。
按照县委领导批示,对以上驻村工作队派出单位和个人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县纪委对长期不在岗人员进一步深入调查。今后将严格按照《卓资县纪委监委脱贫攻坚监督检查“百日行动”重点监督清单》中所列事项进行督导检查,如发现驻村干部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工作松懈、履职尽责不到位、无故脱岗、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各驻村工作队派出单位、驻村工作队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各驻村工作队员要严格遵守驻村工作纪律,认真履职尽责,认真执行驻村在岗、考勤签到和请销假等制度,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主办单位:_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北街青城巷1号
备案号:蒙 icp备 18002681号 邮政编码:010015
社区工作人员脱岗检讨书篇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十分遗憾在这个时间因个人因素正式提出辞职。
今年换届选举社区也迎来第七届的选举工作,我也作为新班子成员候选人之一荣幸的当选为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在岗位上继续为社区辖区群众工作,然而工作上毫无成感就让总自己感到彷徨,自己好像变成了一个多余的人。由此我开始了思考,认真的思考,也许只有重新到社会上去面对更多艰辛,努力去寻找自己的就业岗位才是我真正要做的事。提出辞职也是为了新一届社区有一个全新阵容,更有利于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对新一届社区班子成员的满意度、合理性、科学性,进一步增强社区人力资源的组合,让更多优秀的人员来到社区工作,为社区的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本着对社区负责的态度正式提出辞职,也是真正的`做到长痛不如短痛,或许这对社区对我都是一种选择。离开曾经工作了三年多的社区,离开了曾经关心、爱护、培养自己的领导,离开了曾经同甘共苦一起工作的同志,很舍不得,舍不得领导的谆郭教诲,舍不得同志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
真诚的感谢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在我三年多的工作期间给予我太多太多的支持,祝领导和同志们在工作和生活中取得更大的成就和收益!
xx年xx月xx日
社区工作人员脱岗检讨书篇四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_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的具体要求,创新和完善党内监督的方式方法,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使责任追究有依可循,切实从制度上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现结合我社区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通报、报告的内容和范围
4、在本社区范围内发生的重大突发群体事件、安全事故、紧急火灾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必须上报镇党组,以及某一阶段群众关注的问题也应以适当方式上报。
5、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在公务活动中收受了难以拒绝而按规定应当上交的礼品及处理结果;其配偶、子女从商和在外资企业、驻境内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本人因私出国在国(境)外活动情况;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等情况的报告,按地委组织部文件规定执行。
6、领导干部外出要按规定请示报告。
二、报告的原则和要求
原则上按轻重缓急、逐级报告、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的要求进行。
三、报告的形式和时限
凡属应报告的重要情况,一般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报告。接到报告后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以内作出答复。属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严重灾情、疫情以及其他重大紧急情况,要立即向学校报告,报告时限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最迟不能迟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
领导干部在工作日或节假日期间离开本省或本市(家属在外地节假日回家除外),按请假权限办理请假手续。时间在1天的,应事先口头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外出;时间在3天以上的,应提前书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出国(境)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在出国(境)前提前3天以上书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因故需逾期返回的,必须请示报告并经批准同意。
四、监督与责任
对重要情况应报告而瞒报、谎报、漏报、缓报的;对下级请示不及时答复、批复或对下级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外出不请示报告的干部,要给予严肃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社区工作人员脱岗检讨书篇五
2、市税务局派驻巴音锡勒镇什字村驻村队员边晨宇、郭文杰不在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
6、县司法局派驻红召乡六号村姚剑锋不在岗(春节后一直未到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
7、县检察院派驻红召乡官庄子宋元庆不在岗(春节后一直未到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